【本報訊】前香港演藝界人士阮民安(Tommy)近日被指涉及一宗小額盜竊案件。根據法庭資料,他於上月18日被控在九龍城馬頭角道一間連鎖超市內,涉嫌未經付款取走總值約港幣144.5元的多項食品及飲品。案件於今日(9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,但被告未有到庭,法庭遂發出拘捕令。

前藝人阮民安涉嫌於6月18日在九龍城一間超級市場涉嫌盜取多項食品飲品,案件原訂於7月9日在裁判法院開庭審理。然而,他當日並未現身應訊。事後,他在社交平台發文回應,聲稱自己早已離港,並表示未有計劃出庭。
現年45歲、目前並無固定職業的阮民安,被控一項盜竊罪。檢控指,他於6月18日在位於馬頭角道的惠康超市,涉嫌取走兩支茶飲、三支可樂、一瓶水、兩包糖果、一桶薯片、一盒餅乾及一包花生,所有物品屬於牛奶有限公司所有。
就在法庭提堂當日晚上,阮民安於社交平台發表帖文,回應未有出庭一事。他表示:「唔係唔記得上庭,係我從來無諗過要上庭」,並透露自己目前已離開香港。他還附上一張手持飲品、前方擺有甜品的照片,並寫道:「大家嚟緊會喺世界各地見到我」,語帶輕鬆,引來網民熱議。

前藝人阮民安(Tommy),曾於本地娛樂圈活躍一時,近年淡出幕前。近日他因涉嫌在超市盜竊而再度成為公眾焦點。

【本報訊】前藝人阮民安(Tommy)近日因涉嫌在九龍城一間惠康超級市場盜竊食品及飲品被捕。案件引起關注,他被控一項盜竊罪,並原定於7月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,惟當日並未到庭。法院其後對其發出拘捕令。

【本報訊】前藝人阮民安(Tommy)近日因涉嫌在九龍城一間惠康超級市場盜竊食品及飲品被捕。案件引起關注,他被控一項盜竊罪,並原定於7月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,惟當日並未到庭。法院其後對其發出拘捕令。
截至目前,警方未就阮民安的去向作進一步公布。根據香港法律,一旦被法庭發出拘捕令,被告如未有合理解釋而缺席聆訊,或將面臨額外法律後果。
本報將持續跟進此案發展。